晨刊讯 近年来,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始终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优先救助的“四优先”制度。4月21日,市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法佑民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以1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为重点,加大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法院执行局在行动前组织全局干警明确任务,梳理案件,制定了周密的行动方案。
按照既定方案,21日6时许,一声令下,4台警车鱼贯而出,执行干警20余人兵分三路,分别前往巢湖市区、槐林镇的多处地点,对提前梳理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行动开始不久,三组人员捷报频传。有的案件当场履行、有的案件双方达成和解、有的现场承诺履行期限。
执行一组重点攻坚魏某某等30余人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在槐林法庭和司法所分别传唤被执行人,上门调查多名被执行人,并向被执行人阐明其对抗、逃避执行行为的法律后果。经释礼明法,被执行人魏某某等人深刻意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多人现场履行或承诺履行期限,该系列案件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执行二组重点攻坚巢湖某电力建设公司与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于今年2月立案,经了解,该案案款为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所用。为保障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执行法官快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多个账户和财产,多次约谈双方,最终于21日上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款42万元。
执行三组深入槐林镇某村,重点攻坚李某与江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案自立案以来,执行法官多次约见被执行人未果,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双方矛盾较大。鉴于被执行人拒绝沟通、拒绝见执行法官的实际情况,21日上午,执行法官带领基层法庭工作人员找到了江某的住所地,认真倾听了江某的诉求,释明了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最终江某承诺愿意与申请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协商解决案件。
截至21日下午17时,市法院在“江淮风暴·法佑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中,共拘传被执行人12人,上门调查3人,承诺履行5人,现场履行56万余元。李媛
新闻推荐
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这其中就有张开俊烈士。张开俊,男,1917年生,原馆驿大队糖坊人。1943年入伍...
巢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巢湖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