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0日,连日降雨的合肥迎来难得的晴朗天气。记者从合肥市防洪办获悉,南淝河城区段监测水位连涨多日后终于出现回落,不过市防洪办提醒,合肥城市防洪应急响应已经提升至I级,防汛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形势:南淝河水位13.87米,仍超警戒水位
记者从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了解到,受强降雨影响,巢湖及各河流水位持续上涨。鉴于异常严峻的城市防洪形势,根据《合肥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规定,合肥市城市防洪指挥部决定于7月19日16时起,将城市防洪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
从最新数据来看,截至20日11时左右,南淝河城区段监测点水位为13.87米,相比昨日最高的14.74米有了下降,不过还是高出警戒水位不少。“尽管今天天气晴好,目前合肥城市防洪应急响应依然是最高级别,不能有丝毫松懈。”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障:防范雨后道路空洞、井盖缺失等突发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城市防汛安全,合肥市建设局将立即全面摸排工地是否有占压、迁改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导致排水能力降低,或因施工堵塞工地周边排水管网的现象。如有以上行为,要无条件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本轮急暴雨极端恶劣天气过后,市建设局还提醒各建设单位要及时防范和处理雨后导改道路的突发情况,如检查井口井盖缺失、雨水冲刷后的空洞、围挡倾斜等,确保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全市施工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所有施工设备、设施进行复查。
各工程监督机构要继续保持战时状态,对各建筑工地汛期施工安全生产、防汛工作开展高频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防汛及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对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的,涉及工程项目一律停工,一律实行联合惩戒,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答疑:防洪应急和防汛应急要这样分清
有的市民可能分不太清楚,城市防洪应急响应和防汛应急响应是一回事吗,到底有什么区别?
“其实,这两种响应的主管部门和应急对象都不一样。”市城乡建设局的专家指出,防汛应急响应针对的主要是江、河、湖和水库,由相关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来发布应急响应级别。
城市防洪应急响应针对的是建成区,包括城市内河和城市排涝。根据《合肥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规定,由城市防洪指挥部发布城市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现阶段,合肥的城市防洪应急响应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其中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通讯员 陆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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