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今年以来,安徽省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启动巢湖新一轮综合治理、提升淮河治污成效、巩固新安江水质,重点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安徽省以 “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为抓手,狠抓“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工业污染、劣Ⅴ类水体、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船舶码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自然保护区等“八个集中整治”。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涉皖23个问题为突破口,安徽省系统排查整治“N”个问题,形成“23+N”问题共1303个,现已完成整改1128个,完成比例86.6%,其中验收通过960个。完善长江监测预警体系,沿江5市已建成6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级联网。今年前10个月,安徽省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3.1%,较上年同期上升3.4个百分点,好于年度目标3.1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为1.7%,较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
启动巢湖新一轮综合治理,相关地方依据《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河流截污等治污工程建设,实施巢湖河流入湖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巢湖流域水质得到显著改善。十五里河已消除劣Ⅴ类,水质改善至Ⅲ类。南淝河水质正逐步向好,今年9月和10月施口断面氨氮浓度连续降至考核目标4毫克/升以下,为多年来首次。今年前10个月,巢湖全湖总氮、总磷和氨氮浓度分别较2015年同期下降22.2%、15.2%和48.2%。截至10月底,巢湖累计出现水华次数为77次,其中17次为局部性水华,其他均为零星性水华。巢湖水华累计面积、平均面积和最大面积均小于上年同期。
巩固提升淮河治污成效,相关部门和地方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分类严格管控流域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落实污染严重项目省级预审制度。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环境管理,协同做好跨界水体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未发生水污染纠纷事件。淮河治污成效稳定巩固,今年前10个月,干流6个国考断面均为Ⅱ类,出境断面主要污染指标浓度低于入境断面;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60%,好于年度目标5个百分点,提前全面消除劣Ⅴ类国家考核断面。
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省生态环境厅驻点帮扶黄山市研究制定监测方案,识别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排查,研究制定《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断面P值达标控制方案》《新安江流域水质预警监测方案》《新安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通报督办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水质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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