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巢湖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丙坤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就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王丙坤认真审阅了该案全部卷宗、审查了案件的事实证据、补充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组织指导检察辅助人员制作审查报告,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
庭审中,王丙坤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王某当庭承认其酒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派出所民警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悔罪。经审理,巢湖市法院当庭宣判,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自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来,巢湖市院领导切实落实领导办案制度,以承办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各类案件,实现了院领导从“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切实达到了“领导一线办案,工作责任承担”的良好效果。(杨琼 刘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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