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项某某做出一审判决,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了解,这是巢湖市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受到法律严厉惩处的首名“村霸”。
去年9月16日,巢湖市公安局散兵派出所民警进村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过程中,接到群众匿名举报,项某某任意殴打辱骂他人,强占公私财物,欺压村民,是典型的“村霸”。因怕受到报复,多数受害人选择忍气吞声,不敢报警。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起初的调查进行得相当不顺利,民警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工作,才慢慢让受害人打消了思想顾虑。
大量的证据表明,项某某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9月16日晚,项某某被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10月24日,被依法逮捕。
巢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初至2018年9月,被告人项某某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多次在巢湖市散兵镇项山村委会山村随意殴打、辱骂、恐吓同村村民。
2016年至2018年9月,被告人项某某为逞强耍横,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强行从村委会强揽工程及非法占用山村公私财物。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据了解,这是巢湖市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受到法律严厉惩处的首名“村霸”。
晨报记者 周勇 通讯员 杨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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