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巢湖市民陈文却对此置之不顾,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死一重伤一轻伤。日前,陈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年8月8日中午,陈文驾车自巢湖市中庙街道小陈村至中庙云水湾某饭店吃饭并饮酒。饭后,陈文置自己已经饮酒于不顾,驾驶轿车并搭载陈某明、陈某、陈某凡自饭店返回小陈村。途中,陈文驾车撞上一路口的交通信号杆,造成其本人重伤及其车内乘坐人陈某凡受轻伤,陈某明和陈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不要心存侥幸再开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王劲 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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