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专门召开烟花爆竹禁限放新闻通气会,合肥市四县一市首次公布禁放范围,2019年1月1日起,禁燃禁放“版图”再扩大。另外,对于部分市民选购电子鞭炮作为替代品,合肥市公安局也发出倡议,希望商家停止出售、市民主动拒绝使用此类产品,避免造成新的噪声污染。
【成效】重点时段基本“零燃放”
2018年1月1日,《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在内的整个合肥市区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据警方通报,截至目前,全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共189起,较去年同期下降95%,基本实现了跨年夜、小年夜、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零燃放”工作目标。
12月18日,包河滨湖派出所处警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法嫌疑人储某某因搬家从老家购买烟花爆竹带至合肥,不顾小区物业保安劝阻违规燃放。滨湖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储某某进行了处罚。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孙民介绍,合肥市公安机关54支应急查处队在城区开展巡查,及时响应违规燃放警情,禁放政策实施以来,共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16起,其中行政拘留1人。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回潮、不反弹,孙民表示,合肥警方将持续开展禁放宣传,同时重点查处非法经营。近期,警方连续查处肥东、庐江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2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000余件。
【发力】四县一市公布禁放范围
在新闻通气会现场,来自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人公布了各自辖区“禁放”范围,2019年1月1日起,合肥市禁燃禁放“版图”再扩大。
肥西县从2018年2月1日起,上派镇南郢社区、桃花镇染坊社区、柏堰科技园园区(柏堰雅苑、香樟花园2个回迁小区除外)、桃花工业园老区内大柳塘社区、桃花社区、二十埠社区,三河古镇核心景区为禁放区域;2019年起,上派镇、桃花镇、柏堰科技园、桃花工业园、三河镇全部区域和花岗镇、紫蓬镇、紫蓬山旅游开发区建成区为禁放区域;2020年起,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放。
肥东县自2019年1月1日至2月19日,在店埠镇、撮镇镇、长临河镇、众兴乡、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实施禁放;2019年2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禁放。
长丰县在水湖镇、双墩镇、岗集镇、双凤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巢湖市在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实施全面禁放。
庐江县从2019年1月1日起,划定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下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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