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纪政务处分下达后落实效果如何?记者调查发现,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处分“打折扣”“打白条”现象,值得重视和警惕。
福建省物价局原副主任科员林某2011年因严重违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但在此期间该局仍向其发放工资、奖金。这是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市、县和省直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起典型案件。问题发现后,该局已整改。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多地在纪律处分执行上总体情况良好,但一些单位在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中,存在“打折扣”“打白条”现象:有的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有的蓄意变通,规避执行;有的双向标准,对下不对上。
为了避免处分执行“雷声大雨点小”“光打雷不下雨”,北京、甘肃、浙江等地正结合实际情况,对处分“打白条”进行抽查。
在北京市纪委监委的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处分“打折扣”“打白条”的典型案例:北京一国企原副总经理杨某在2014年11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影响期18个月,但2015年8月他还被提拔为公司总经理;还有单位将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甚至是重处分的人员评选为“先进个人”。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出问题,相当于链条断在最后一公里。记者调查发现,对处分“打白条”主要有几种类型。
——处分宣布送达“失范”。有的党纪处分宣布送达不及时;有的宣布范围不合规,本该在系统和部门内通报的,仅在党委党组或支委层面传达;有的工作程序手续不完备,未要求本人签字或留存工作说明附卷,造成是否实际送达事后核查不清。
——待遇调整落实“空转”。《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但各类“打白条”现象频现:有的调整落实滞后,有的调整落实有偏差,有的甚至还出现违规晋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混乱”。北京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对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混乱。按照规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应根据情况,列为“不称职”或“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但实践中,有的单位错误地将该类人员评定为“称职”或“合格”。
为何会出现对处分“打折扣”“打白条”现象?多地纪委监委在其通报中都明确指出,责任意识不强、“好人”观念作祟成为这类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目前,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有益探索。安徽省巢湖市纪委监委明确一位领导靠前抓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职责分明;四川成都市锦江区推行“两书两报告一表”制度,对执行情况动态跟踪;北京市建立执行台账,实行销账式管理等探索。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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