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花样合肥”的实现,与合肥扎实开展林长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017年以来,合肥率先探索实行林长制,努力当好“造林人”、“看林人”,保护好“城市之肺”,在全国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争当标兵。
林长制固本强基抓“护绿”、扩面提质抓“增绿”、规范高效抓“管绿”、多措并举抓“用绿”、 深化改革抓“活绿”,不仅构建筑牢了合肥的森林生态屏障,激发了增强林业综合效益、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健全了执法监管体系、还激发了林业发展动力。
在体系化建设上,合肥将责任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林长制的首要前提,由“单兵作战”向“齐抓共管”转变。各级领导干部都有自己的“责任田”,形成了林业工作过去主要由分管领导主管向所有领导齐抓共管转变的新格局。
在顶层设计上,合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工作全覆盖,全市设立各级林长3386个,其中市级17个、县级225个、乡级1050个、村级2111个。
在责任归属上,明确各级林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森林和湿地资源发展、管理、利用等责任。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在执法严格上,加强林业执法体系建设,严控林木采伐,严格审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在项目化推进上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林长制的重要抓手,谋划超前、重点调度、精细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引领拉动作用。结合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认真落实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在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江淮分水岭、大型水源地周边、生态廊道、城市大型绿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按照新建、建设保护、完善提升、森林抚育四项内容,谋划确定市县两级重点项目209个、三年投资超过百亿元。
在制度化保障上,由“探索创新”向“科学规范”转变,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林长制的重要保障,不断提升林长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在机制上,制定市级林长会议、项目调度、督察制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重大事项;制定工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林长制信息,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出台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加强技术服务;建立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
在考核上,出台工作考核办法、评分细则,把林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未完成任务的严格追责问责。
更值得一提的是,合肥强化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781个,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生态建设和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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