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砰!”7月24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苏湾镇寨山村计生专干李某涉嫌贪污案在市法院公开庭审。
该案系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巢湖市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名合肥市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应邀旁听庭审,30余名村居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接受了一次“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
6月4日,李某涉嫌贪污案由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市检察院6月29日向市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某身为苏湾镇寨山村会计,受原寨山村党总支书记尹某指使,以个人名义在某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用于存放村用未进账财政拨款资金。2012年间,被告人李某协助尹某以虚假扶贫项目申领财政扶贫资金30万元,并于2013年1月和9月分别将市财政局拨付给虚假项目承包商某建筑公司的9万元和21万元扶贫资金转存至该账户内。2013年12月,尹某因车祸去世。2014年3月18日,李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后期村委会账务交接时隐匿20万元,先后将该20万元借给程某购房、存入其丈夫名下的定期存单内。今年1月12日,市纪委向李某核实其它问题线索时,发现其有侵占公共资产嫌疑。3月8日,被告人李某退赃人民币400626.67元。检察机关认为,李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物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扶贫款项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该案顺利审理,市法院高度重视,在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职务犯罪案件新要求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市监察委、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对涉案证据全部进行了举证、质证,认真耐心地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规范高效、张弛有度。“鬼迷了心窍啊!”被告人李某在回忆贪污事实时后悔不已,自庭审之初即表示认罪悔罪,并希望得到从轻处罚。本案将择日宣判。
该案的成功审理标志着市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机制已步入实质化运行阶段,为今后探索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更让广大干部和群众真切了解了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央反腐更加强硬的态度和决心,彰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是非观念、紧绷廉政之弦,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清白做人、扎实做事。
季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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