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这钱我早就不指望了,没想到还能要回来。真要感谢你们法院!”7月11日上午,在巢湖法院调解接待室,年近七旬的孙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不停感谢。
1998年7月,被告顾某向原告孙某借款21490元,并出具了一份欠条。而后,顾某一直未归还该笔借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孙某将顾某诉至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现巢湖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顾某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孙某该笔借款。然而,顾某再次失信,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04年11月,孙某不得已再次向法院求助,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查找顾某名下财产,但当时顾某既无财产可执行又无偿付能力,人更是没了踪影,孙某也未能提供有效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案件一度搁置。
一晃14年过去,当初的案件材料早已变皱泛黄,执行局的法官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巢湖法院始终不曾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6月26日,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到顾某账户内有2万多元存款,便迅速恢复该案执行,及时冻结了顾某账户。账户被冻结后,顾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这么多年没有偿还这笔债务,内心一直不安,但因无多余收入,希望通过法院与对方协商好好解决。
7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历时14年的执行旧案在巢湖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季婧 本报记者 方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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