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了加强对巢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日前,《巢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见”专栏,提出宝贵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巢湖风景区将实行三级保护
征求意见稿对巢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滨湖、三河、白石天河、槐林、银屏、旗-鼓山、龟山、芦溪、中庙-姥山岛、四顶山十个景区。这些景区将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实行三级保护,并在风景区外围划定保护地带。
一级保护区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禁止建设任何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风景区保护无关的建筑;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禁止建设规划确定以外的重大建设项目,限制建设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筑物;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范围,通过编制详细规划,合理安排游览服务设施;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与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相协调。
风景区应建立完善基础数据档案
在巢湖风景区内,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征求意见稿明确,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地质与生物演化过程的重要见证、古建筑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和纪念坐标的建筑、重要遗址遗迹等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建立基础数据和专门档案,在显著位置设置说明牌和保护标志,并制定保护措施。(下转2版)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信息工作会议日前在庐阳区检察院召开,全市各基层院检察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骨干30余人参加...
巢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巢湖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