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日前,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在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最终夫妻双方和平分手,孩子抚养费也有了着落。
夫妻感情不和,一纸申请要离婚
陈霞(化名)家住巢湖散兵镇,因意外导致左腿残疾。14年前,她经人介绍与外来务工的赵刚(化名)相识相恋,两人结婚并有了一个孩子。
然而好景不长,夫妻俩常常争执不断,感情每况愈下。2008年初,赵刚孤身一人离开家去了上海打工,此后每年回家一次看望女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眼看女儿即将面临小学升初中,父母也逐渐年迈,陈霞到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我想和我丈夫离婚,并要到女儿的抚养费。但是我实在太困难了,没办法支付律师费,请问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同意对陈霞进行法律援助,并指派巢湖市槐林法律服务所,由法律工作者徐慧升具体负责。
法援提供帮助,抚养费有了着落
据悉赵刚是江苏盐城人,多年在上海打工。但是当徐律师多次拨打赵刚电话时,却无人接听,而陈霞并不知道赵刚的具体住址。
经过不懈努力,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赵刚取得了联系。赵刚说,其实他每年都会寄钱给妻子和女儿,但每月工资很少,工作也不稳定,还要照顾老父亲,“我在外面省吃俭用把钱寄回去,还是得不到她的谅解和关心。要不是为了女儿,我早就和她离婚了。但是我每个月给女儿500元都得从牙缝里省,有钱我肯定会寄给她的。”
通过调查,法援工作人员发现赵刚所说的工资问题确属事实,看来这对夫妻难以破镜重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多次和双方沟通交流,希望从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意见越来越接近。最终法院判决陈霞与赵刚离婚,女儿归陈霞抚养,赵刚每个月支付女儿抚养费600元,至女儿18周岁时止。
“总算是结束了,非常感谢法律援助的帮助,不然这日子还不知道得到哪天才是头。”陈霞不断致谢。“这样的结果对家里所有人来说都比较好。女儿每月600元的抚养费我一定会按时交付,要是多挣了就给她多打点,我也会回去多看看她的。真是谢谢你们了。”赵刚说。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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