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项目为抓手,将巢湖文化打造成巢湖、合肥乃至安徽的对外文化名片;让合肥的城市建筑融入更多徽文化元素,让合肥成为美丽的“徽文化之城”。今年的省两会上,不少省政协委员纷纷围绕打造安徽文化出谋划策。
托举发展“巢湖文化”
塑造安徽文化高峰
民盟安徽省委员会
巢湖文化,源远流长。作为极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巢湖文化镌刻了不少城市文化名片。
凌家滩大遗址,这是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唯一一处新石器时期的远古文明,被列为中国100处考古遗址大发现之一;有巢氏“构木为巢”,引领人类从穴居走向巢居;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庐江新四军七师司令部旧址……众多红色革命文化遗址遗迹星罗棋布。打响“巢湖文化”招牌,有助于更好地服务塑造安徽文化,民盟安徽省委员会认为,可通过强化文化项目来助力打造“巢湖文化”金字招牌。
围绕“巢湖文化”,合肥地区有十多家研究机构;各类研讨会定期召开,出版了数百篇文化论文和四十余部文化著作。取得长足进展的巢湖文化研究正展现着强大的影响力,但依然面临“藏在深闺”的困境。民盟安徽省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巢湖文化”发展面临三大挑战:研究平台层次较低,研究成果难以扩大影响;研究经费缺乏保障;研究成果难以转化。一些重要而稀缺的文化符号,没有通过物化方式。
对此,民盟安徽省委员会建议以文化项目为抓手,托举发展“巢湖文化”。“以有巢氏为例,‘构木为巢\’已公认是巢湖流域的人和事,有巢氏被北京中华世纪坛壁画作为开卷第一人、北京百帝宫列为419位帝王之首、安徽名人馆也雄踞第一展厅,可以将之形成文化项目,推动打造成巢湖、合肥乃至安徽的对外文化名片。”另外,民盟安徽省委员会建议,文化项目打造过程中可以吸取借鉴外省成功模式。
城市建设融入徽派文化
让徽派建筑成为合肥的“风景线”
省政协委员 吴向明
对一座城市而言,具有特色的建筑不仅是“门面”,更是体现着城市的文化。在今年省“两会”上,吴向明建议,合肥城市建设融入和体现徽派建筑文化元素,让合肥成为美丽的“徽文化之城”。
徽派建筑,是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当时高超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准。在江淮地区、沿江地区以及扬州、苏州、杭州等地区都产生了重要的建筑影响和文化积淀。作为省会城市,合肥有不少耳熟能详的建筑,采用的也是徽派建筑风格。吴向明说,合肥的徽派建筑是有历史、有基础的,像著名景点李鸿章故居,肥东县的六家畈古民居,肥西县的三河古镇等,都将徽派建筑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
“要充分重视徽派建筑元素对提升合肥城市文化的重大意义。”吴向明认为,纵观古今中外,如巴黎、罗马、北京、西安等的许多建筑之所以久负盛名,正是因为饱含文化内涵、凸显民族风格,体现了城市特色,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这些建筑以整体文化形象让城市传承千年而不衰。
现如今,合肥正朝着科技之城、开放之城迈进。吴向明建议,合肥还应成为智慧之城、美丽之城、徽文化之城。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合肥可以规划设计诸多具有现代徽派特色的建筑物或者建筑群,让徽派建筑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弘扬,与现代化建筑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同时,合肥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将徽派建筑元素突出出来。特别是公共建筑,要率先突出徽派建筑元素。比如,新建的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学校、医院、影剧院、环巢湖科技走廊、城市公园、城市道路、地铁与公交车站台等,多层次、多角度、多技术、立体化的嵌入徽派色调、徽派风格,其内部装设也要适当融入徽派砖雕、徽派家具等元素,让人一进入合肥就能感受到徽文化气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吴向明还建议,在城市改造中融入徽派建筑元素。当前,合肥正在进行为民办实事的老城改造、城市道路改建等,这是融入徽派建筑风格的重要契机。有关部门在规划和研究改造方案中,一定要把徽派元素的嵌入有机融合进去,不仅让居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还能够时刻感受到徽派建筑、徽派艺术化带来的美的享受。
为“古民居”发声
让乡愁有所依
省政协委员 方中传
门前市井生活、窗外湖光山色……在中国数千年的农耕文明中,村庄如同社会的基因一般记载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然而在社会变迁和城镇化过程中,一些传统古民居却日渐凋零。
“美丽乡村建设应注重古民居保护,让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的同时,又要让百姓的乡愁有所依归。”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方中传为“古民居”发声,强烈呼吁政府应在保护中利用古民居资源,在开发中保护古民居面貌,留住民间乡愁记忆。
古民居,对于合肥市民来说并不陌生,巢湖、庐江、肥东等周边散落了不少明清时代的老宅。经历百年风雨,有些老宅依然发挥住宅的作用,有些却破败不堪。“庐江县柯坦镇有一座距今三百年的徐氏宅园,系距离合肥市区最近的一处徽派庄园。由于年久失修,老宅现面临坍塌的危险。”方中传告诉记者,旧民居承载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无数人的记忆和乡愁,是家族区域、建筑风格文化活的历史,是丰富的民族民风民俗历史信息的载体,是进行中华优秀传统精神教育的活的教科书。“有的地方拆旧建新。一律限时拆除建新,这会让历史的印记荡然无存;有的地方弃旧建新,弃上百年、几百年旧民居于不顾,甚至沦为废墟;有的虽然列入保护对象,但有名无实,没有具体措施,使其风雨飘摇,朝不保夕;有的虽然采取了简单的保护,但没有深层挖掘、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对区域内的旧民居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并登记造册。根据排查情况,依照轻重缓急逐一保护。”古民居修复需要大量的经费,单靠政府补贴远远不够。方中传认为,古民居也需要“自救”。“已抢救的古民居可辟为各类教育基地、旅游景点,或作为村民活动的公共场所,在发挥文化价值的基础上挖掘经济价值。”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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