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是违反“三线”管控的违法行为?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第十条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二)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三)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四)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五)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什么是“三线”?
“三线”即城市道路红线、城市绿线、规划蓝线。
道路红线指道路用地与其它建设用地分界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规划蓝线一般称河道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即城市各级河、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中的绿线范围为公园绿地、道路绿线、防护绿地、广场用地的外围边界。绿线范围内,应确保城市绿地覆盖率不低于70%。
违反“三线”管控有什么后果?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巢湖市围绕“产业高地、旅游胜地、生态之城”目标,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尤其在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凝聚了全市广大市民的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值得每一位市民为之自豪和珍惜。
当前,巢湖正处在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奋力实现“安徽争五强、全国进百强”重要历史时期,面对广大市民提高生活品质、美化城市环境的新期盼,市委、市政府决定坚持全域谋划,突出精准思维,严格“三线”(道路红线、规划蓝线、城市绿线)管控,建设精品城市,立志把巢湖打造成为一颗最闪亮的县域经济之星,培育成为一朵最绚丽的城乡统筹之花。
城市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你我参与;“三线”的法律地位,需要你我共同守护!“三线”管控人人有责。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积极了解“三线”管控知识,严格服从“三线”管控要求,坚决抵制违法搭建、乱堆乱放、毁绿种菜、乱扔乱倒、乱排乱放等行为,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共同为精品城市建设争光添彩、多作贡献!
精品城市建设呼唤文明守法市民,文明守法市民创造精品城市。全体市民是规划“三线”管控的“主人翁”,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合力共为,齐心共绘“三线”管控蓝图,把“精品城市”竖立在巢湖大地,把幸福生活写进我们的心里!
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巢湖市规划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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