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余
当年不肯过江东的楚霸王,怎么也不会想到,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就在他那匹乌骓马壮烈殉情之地,神奇地矗立起一座花园式的钢铁城市——马鞍山市。如今,人称马鞍山为“马”,但她不再是英雄气短的项王之马,不再是四面楚歌的失败之马,而是一匹年轻力壮勇往直前的时代之马,一匹腾跃四海驰骋五洲的奋进之马。
聚山纳川,一马当先。特别是2011年8月,随着区划调整,一江之隔的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又划入马鞍山市,该市从此结束临江发展格局,走进跨江发展新时代。但是,绿色马鞍山,平安马鞍山,和谐马鞍山,幸福马鞍山的建设离不开法治马鞍山的创建。多年来,马鞍山市始终将普法依法治理贯穿、服务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部门、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扎实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尤其是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后,马鞍山市秉承过去普法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健全“三大机制”,着眼“两大重点”,深化“四项活动”,打造“五大品牌”,法治建设再次风生水起,依法治市砥砺奋进又谱新篇章……
健全“三大机制”“六五”普法顺利运行
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后,马鞍山市秉承过去普法的优良传统,进一步理顺和强化组织运作机制,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引领,力争“六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领导推进机制逐步健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模式,适时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坚持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增补副组长,增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推进会、联席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均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市各单位想办法、出实招,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又注重法治实践的总结推广宣传,呈现出风声水起、百舸争流的良好普法态势。全市上下合力、左右联动、共同参与、运作有序的“大普法”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考核督查机制日臻完善。 201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省、市政府目标考核以来,马鞍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每年初均印发年度法治马鞍山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对全年工作任务分条分块,全面分解,使工作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每年岁末均出台考核方案,分类制定考核细则。市依法治市办深入全市74家参检单位,常年履行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职责。每年年终及“六五”中期、末期,按照考核细则,对标达标。对各单位当年或阶段工作情况反馈考核意见,圈出成绩,点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属于客观因素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尽快解决;属于主观因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加以解决,并实行跟踪问效。对做得好的典型,要总结经验,在全域推广。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到位。马鞍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不仅超标准列入财政预算,而且根据每年普法宣传项目进行专项预算。另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财政对各执法部门分别单独列支普法经费。各县区的法治宣传经费也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都给予保障。
着眼“两大重点”“六五”普法全面推进
着眼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普法对象“两大重点”,马鞍山市一方面积极整合全市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媒体等宣讲资源,积极为全市干部群众构筑学法新平台;另一方面根据重点普法对象不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首先是抓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内化于心——
宪法学习宣传风起云涌。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度融合,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与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节庆文化充分嫁接,有机融合。在马鞍山日报的“法治园地”、皖江晚报的“法治新闻”和“法治时空”、马鞍山电视台的“法与大众”、马鞍山广播电台的“法与生活”和“法律援助-温暖阳光”等媒体,大幅度、高频率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协调指导各级主要媒体在重要频道频段、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专栏专题,开办“宪法大讲堂”知识讲座。同时,踊跃参加省、部级宪法知识竞赛,马鞍山市代表队2012年在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2014年,市财政局获全国“六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主题活动开展方兴未艾。印发“增强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开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宣传教育;分别召开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在《马鞍山日报》专版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法治,在各村居开展公民明礼守法、诚信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级法治文艺专场中,充分融入“增强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大主题,总结、推广、巩固活动成果。中央全会精神宣讲遍地开花。 2012年,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吴克明来马鞍山市作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排头兵》的宣讲报告。随后,全市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千场报告下基层”集中宣讲活动。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马鞍山报告会”,在全市成立宣讲团,分设集中宣讲活动、全面宣讲活动、深入宣讲活动和特色宣讲活动四种形式。确保四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家喻户晓。
其次是抓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促进外化于行——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化。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公务员这个“关键主体”,出台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坚持会前学法、解读新法规新政策,年均安排专题学法20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10次。坚持对拟任的市政府部门(机构)负责人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截至目前,共计有173人次通过任前考试。市委党校每年举办干部培训班100余期1.5万余人次,法律知识学习是主要内容。
青少年学法多样化。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依照《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各中小学校都把法治教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活动各个环节,保证经费、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全市近400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配备到位。每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年度作法制辅导报告2场以上。依托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少年法庭、监管场所等,开展少年法庭、小学生法治漫画和书法比赛、选任法治小记者、青少年维权岗等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马鞍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2014年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法制教育”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和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蒲公英”工程被刊于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予以推介。
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常态化。健全了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市级层面每年均举办事业单位人事政策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企业风险防范等多期培训班,法律培训是主导内容。马钢等大型企业都有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面学法。市有关部门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农民学法实效化。 2012年始,马鞍山市把对农民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保障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参与各项社会管理。抓住村干部、进城务工人员、农户法律明白人这三个群体,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培训。
深化“四项活动”“六五”普法方兴未艾
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马鞍山市立足传统活动的特点、优势和品牌效应,细化各类活动方案,在多层次多领域上下功夫,构筑立体化格局,努力提高各类活动的亲和力、辐射力和渗透力。“法律六进”活动统筹有力。制定年度“法律六进”实施方案,确定了各责任单位及具体职责。各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围绕解决热难点问题,围绕活动日宣传节点,扎实组织开展“法律六进”。 2012年,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13年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推动法治马鞍山建设”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并成功承办了全省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会;2014—2015年,开展了“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排摸确定市公安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为创建点,对照指导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创新动作”多出亮点。
“江淮普法行”活动组织有序。每年均举行有规模的“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活动期间,由讲授团成员作学法用法辅导报告,普法志愿者开展宣传禁毒法活动,各县区组织“广场文艺演出暨法律进社区”、“法制电影进社区”活动,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安全法制教育专项活动。 2013年安排了“江淮普法行”——征迁重点项目政策专场咨询,反响强烈。2014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继续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发挥律师的优质力量作用开展法律咨询,对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个案进行专业点评,电视台全程拍摄,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普法教育的过程。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全面启动“四入行动”,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马鞍山市连续三年被省人大评为“江淮普法行”先进集体。
“12·4”系列活动推动有效。马鞍山市推行“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群众受惠”的宣传方式,每年“12·4”期间,大造声势,举办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012年,结合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召开了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马鞍山人大”专发特刊。通过宪法园、马鞍山日报专版、政风行风热线、法与大众栏目等载体,持续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市、县相继举办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 2014年,全市共有大华广场楼顶侧面广告位、欧尚江东大道广告位等10处广告位,在全市精选居住率较高的400个小区、客流量较大的主要楼口路名牌100块,均嵌入法治宣传内容,公益广告将法治理念辐射到全市主要城区及周边重要区域,形成地上地下全覆盖、社区乡村均到达的法治宣传新平台,产生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此外,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综治宣传月等宣传节点上,以及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全市都利用楼宇电视、公交电视、法治显示屏、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协调有方。 2013年始,司法行政系统牵头,法院系统配合,在全市推行公民旁听庭审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组织旁听不同类别的公开审理案件,搭建普法教育平台,拓宽公民学法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把庭审过程变成以案释法、教育群众的过程,增强普法效果,促进司法公正。特别突出对青少年以案释法,开展“千名小记者看法院”公开日活动,分批次组织小记者千余人,在法官和指导老师带领下,旁听法院庭审,观摩法院警用器械演示,聆听法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讲解的典型案例,并于现场与法官们互动,就有关法律问题与法官“零距离”对话。同时,全市还不同规模地组织旁听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村民与所在村委会之间的劳务纠纷、职务犯罪案件、盗窃案等。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747场次, 2万余名公民参加旁听。
打造“五大品牌”“六五”普法氛围浓厚
“六五”普法启动后,马鞍山市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放大品牌效应,在发展和培育亮点工作、特色工作上求突破,注重以案讲法,以身边的事说法,使法治元素更加丰富、宣传内涵更加直观,不断适应形势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需求,始终贴近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期待。
建设主题公园。由市司法局主导、市园林处建设的“宪法园”,成为省内首个以“宪法”命名的法治公园。该园建于市中心地带,以宪法为主题,布置了多块具有宪法文化内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纪念石刻。法意盎然,让广大市民在日常活动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了解宪法规定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理念。园内法治物件不断丰富,园内宣传栏宪法内容更新频繁,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宪法乐园。
举办律师论坛。马鞍山市实行律协搭台,各方参与,对外开放,社会互动,突出主题,服务发展等方式,举办一年一届“马鞍山律师论坛”。每届律师论坛安排5-7场分论坛,明确不同主题。论坛有主题演讲、辩论赛、嘉宾点评、观众互动等环节,参讲、参赛的人员从青年律师到资深律师,从年轻学子到政府官员,从企业人员到知名教授。通过办律师论坛,充分利用律师以案释法、法学研究的专业资源,营造全城学法的浓厚氛围,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期待。
打造“一县(区)一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确定了“一县一品”、“一区一品”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先由各县区自我推荐1-2个品牌,市依法治市办带队实地考察、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互相考察交流,再座谈讨论,最终确定品牌项目。形成了含山法宣零距离政务微博、和县青少年普法“蒲公英”工程、当涂法治微剧场、花山濮塘南池美好乡村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雨山法治讲坛、博望法治宣传“私人订制”等符合自身特点、具有“文化底蕴”和“综合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建设宣教中心。选址于市委党校,建设融针对性、有效性、趣味性、智能性、体验性为一体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将实现物态化发展、实体化展示,为全市公民提供一个互动、交流、体验的学法阵地。目前,完成了调研、论证、建设方案、立项、方案再完善、启动建设等环节。拟于今年“12·4”期间隆重开放,为“六五”的完美收官、“七五”的高位启动增添色彩。
繁荣法治文艺。作为马鞍山市文化名片的“江南之花”群众文化节每年一届,涵盖数十个专场、数百个参演节目。每届均原创一大批法治和行为规范宣传类节目。在首个国家宪法日,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及市文化委主办的“沐浴在法治阳光下”专场法治文艺演出将禁毒、综治、普法教育等方面的内涵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吸引了千余人观看。晚会12个节目均由全市各单位原创,有效将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等相互融合,辉映成趣。同时,认真组织,积极参加部、省的各类法治文化活动,该市创作的法治微电影《债》获第十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微电影类全国一等奖,法治动漫《安全驾驶之未接来电》、《酒驾》分获动画片类全国三等奖、优秀奖。在“法润江淮、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大赛中,全市共有26件作品获奖,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
“12·4”宪法宣传日法治文艺汇演。
送法进机关。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送法进社区。
千名小记者看法院活动。
组织宗教界人士集体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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