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杨俊,被媒体赠予“官司哥”称号。去年,杨俊因对巢湖市新恒生纺织有限公司的噪音污染不满,认为巢湖市环保局在事件处理中存在信息不公开和行政不作为,两次将该局告上法庭。最终都获得胜诉。但是,今年,他又因此事,跟巢湖市监察局较上了劲。 8月18日,记者获悉,经过合肥市中级法院二审,杨俊状告巢湖市监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官司,最终败诉。
■“官司哥”告倒环保局
杨俊的家在巢湖市棉纺厂宿舍楼,与新恒生纺织公司近在咫尺。新恒生纺织公司是2011年2月在原巢湖市棉纺厂的基础上重新改制组建而成。从那以后,伴着机器的轰鸣,噪音也钻入了附近居民的耳中。杨俊说,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噪声严重影响他和家人的睡眠和正常生活。 2012年以来,他曾多次向巢湖市环保局举报,并要求处理。
虽然巢湖市环保局两次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都没有将处理结果告诉杨俊。 2013年底,杨俊以信息不公开和行政不作为的名义,两次将巢湖市环保局告上法庭。去年5月,合肥中院终审判令巢湖市环保局在判决生效30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多名执法人员遭处罚
拿到终审判决后,杨俊向巢湖市监察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对巢湖市环保局未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和不履行巢湖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
巢湖市监察局在受理后,根据初步审查报告,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巢湖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长邢涛在处置杨俊投诉过程中构成失职、渎职,由于其因犯罪已被开除公职并被判刑,故对其免予处理;环境监测人员黄华参与作出违法行政行为,免予处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向巢湖市环保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其认真整改,依法履行职责,对其主要负责人夏四新进行诫勉谈话。
■监察局受牵连被诉
在处理事项全部执行到位后,巢湖市监察局将处理结果告知了杨俊。杨俊认为,巢湖市监察局对其申请事项,应当立案查处,其未予立案,系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巢湖市监察局履行法定职责,于是将巢湖市监察局告上法庭。
巢湖市法院一审认定,监察局对杨俊的申请已经依法受理,并按程序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报告。只是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作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向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等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了申请人杨俊。一审判决认为,巢湖市监察局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并无违法之处,驳回杨俊的诉讼请求。
经合肥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本报记者唐欢实习生朱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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