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不满朋友催债催得急,男子傅某竟然绑架讨债人的孩子做人质,试图恐吓朋友。令他没想到的是,被绑架的小学生十分机智,趁其外出时成功逃脱。 7月13日,记者从巢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傅某犯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今年6月3日下午2点半左右,家住巢湖市栏杆集镇的张某接到儿子小华(化名)班主任电话,说小华没去上学。但是妻子确认孩子中午1点多就上学了。就在家人四处寻找孩子时,张某接到一条短信:“等我电话,小孩在合肥,不用报警,报警你就见不到了! ”
就在家人焦急万分时,儿子回家了。
据儿子称,当日中午,自己在上学途中遇到曾在他家中吃过饭的一个叔叔,这个叔叔称他也要去学校,顺便带上小华去上学。小华上车后,这个叔叔把他的手和腿绑在一起,并用胶带封住嘴,放到车后备箱。之后,叔叔将其带到一处空房,叫他别动,动的话就打他。等叔叔下楼后,机智的小华先将绳子挣断,后将身上胶带扯下来,从厨房门偷跑出来,后被好心男子开摩托车送回家。
根据孩子讲述的情况,张某判定绑架人正是他认识多年的朋友傅某,二人都是巢湖市栏杆集镇人。 2012年,傅某家盖新房,张某不但帮他垫付了建材款,还为他家安装了铝合金窗户,傅某欠下张某两万多元钱,一直没还。
根据傅某的供述,他在2012年盖新房时欠张氏兄弟俩材料款3万多元,一直没钱归还,张某催债较急,一天发好多信息,让他比较生气,于是就想绑架张某的小孩吓唬一下。当他回头发现小孩已经跑走,知道张某肯定会报警,所以主动投案。
虽然傅某的动机是想吓唬一下债主,但他以暴力手段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鉴于其能够自首,且有悔罪表现,巢湖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巢法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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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巢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