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前良:本院受理原告赵宏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赵宏飞请求判决你立即偿还借款本息16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定远县人民法院2015年1月13日
申红兵:本院受理原告汪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黄开林(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03196407124516)、张春华(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03196802284528):本院受理原告周长江与被告黄开林、张春华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黄开林(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03196407124516):本院受理原告黄开林与被告陈日东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薛梅、蒯从权:本院受理原告杨正宏诉薛梅、蒯从权、李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们依法出庭应诉,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刘木兰、杨震宇: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翟金平、王新生: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牡丹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陈杰34011119640127402X: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庐民二初字第01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631办公室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谢长奇341125196209291451、安徽中科泰联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江苏国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维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李涛、许媛媛、桂德兴、郭广梅、陈道美、朱桂英、李静、李燕:本院受理申请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与被申请人李涛、许媛媛、桂德兴、郭广梅、陈道美、朱桂英、李静、李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庐民保字第00065、000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桂德兴、郭广梅、李涛、许媛媛、陈道美、朱桂英、李静、李燕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查封其等额财产。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合肥市正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正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陆富堂;刘峰、颜慧: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平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陈顺支、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尹甜甜、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安徽信硕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国平、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丁海友、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汪平、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汪秀、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汪宝兰、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汪正桃、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汪海洋、汪宝兰: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安徽生强钢构有限公司、安徽兰洋制衣有限公司、安徽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文正、徐文亮、汪海洋、汪宝兰:
本院受理原告安庆市公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宜秀民二初字第00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王建、郑余君:本院受理原告张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安徽天为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方方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安徽天为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宏修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姜燕燕:本院受理原告周旗诉被告姜燕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王乐涛、李莹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诉被告王乐涛、李莹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评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门俊国:本院受理的费广霞诉你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参加诉讼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徐超:本院受理的尹文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参加诉讼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程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刘雪源诉被告程海霞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瑶民一初字第022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孙前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徽商银行合肥三里街支行诉被告孙前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胡宗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宝仓诉被告胡宗猛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年1月13日
朱勤云、王光龙:本院受理原告成正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含山县人民法院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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