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闻 巢湖新闻 肥东新闻 肥西新闻 长丰新闻 庐江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巢湖新闻 > 正文

贩卖一克冰毒获刑一年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大江晚报 2014-08-21 19:55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昨日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及五人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五人中获刑最重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获刑最轻者仅因贩卖约1克冰毒而被判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刘某甲,男, 1977年4月出生,湖南省常宁市人。潘某,绰号小四川,女, 1983年10月出生于四川省犍为县,经常居住在无为县无城镇。

2013年5、6月份,刘某甲在湖南省常宁市购得冰毒,用香烟盒包装好后,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将冰毒运至无为县。在无为县无城镇金源宾馆旁的车子上,刘某甲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向汤某某、朱某(在逃)贩卖50克冰毒。此后,刘某甲又单独以相同的价格卖给汤某某50克冰毒。

汤某某从刘某甲处购***并非为了吸食,而是为了贩卖。在2013年5月至2013年8月间,汤某某从刘某甲手中购***后再转卖,共计133克。

为扩大“销路”,刘某甲找到了潘某,后者见有利可图,遂帮助刘某甲贩卖46.2克麻古,另又帮刘某甲贩卖运输420.4克冰毒。2013年5月至2013年9月10日期间,刘某甲在湖南省常宁市购***后,运输至无为县和巢湖市向他人贩卖,累计贩卖、运输620.4克冰毒。

和刘某甲一样,刘某乙也在无为及巢湖市“瘾君子”界颇有名气。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10日期间,刘某乙在无为县和巢湖市向他人贩卖121.9克冰毒。刘某乙也有一名销售帮手,这个人是肖某某(女),她仅帮助刘某乙贩卖了一次冰毒,数量仅约1克。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甲、潘某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刘某甲系主犯,潘某是从犯;汤某某、刘某乙、肖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刘某乙、肖某某构成共同犯罪,刘某乙是主犯,肖某某是从犯。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潘某、汤某某、刘某乙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扣押的毒品、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记者 饶剑

新闻推荐

巢县沦陷与家道中衰□国恨家仇□

1932年,我的祖父母携带着我的父亲(时龄七岁),从含山县半湖乡龙塘湾村搬家到巢县,在北门外草城街租了房,开起了面坊。房屋出租户原是富裕人家。房子建...

巢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巢湖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贩卖一克冰毒获刑一年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