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讯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含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施五项措施,切实把消费者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组织法官深入企业、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疑等形式,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商家的诚信守法意识。通过报刊、网站、官方微博等媒体“以案说法”,向群众指明救济途径和程序,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该院实行立案、收费、审判、执行“一条龙”服务,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并推行预约立案、口头立案等便民措施,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畅通的法律途径。
加强与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司法局等单位的协作,设立调解与诉讼对接工作室。在消费者发生维权纠纷后,建议当事人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先行调解,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予以司法确认,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消费维权案件,法院也可以邀请工商局(所)、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促成该类型案件成功调解。
该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从快、从严”的方针,及时审理好消费者维权案件,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致人损害等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
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及商品房买卖、产品质量等民生消费领域的案件1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2.6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石秀华张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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