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空间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推进和国土主体功能区域格局优化,更多城市群的产生是一个必然趋势。国家发改委最近披露了正在编制的我国城镇化规划的布局: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将向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再打造哈长、呼包鄂榆、太原、宁夏沿黄、江淮、北部湾、黔中、滇中、兰西、乌昌石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这表明,在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将把城市群发展作为引领区域发展的龙头,发挥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的重要作用。在这一布局中,江淮城市群是安徽行政辖区内的区域性城市群,囊括了安徽沿江到沿淮的广大区域;而合肥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地处江淮之间,经济总量及辐射能力为全省之最,在其中处于核心之一的地位。因此,发挥合肥在江淮城市群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现实课题。
一、构建江淮城市群的战略意义
在区域经济学概念中,城市群在特定的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域空间里,由若干个密集分布的不同等级的城市及其腹地通过空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城市——区域系统。每个城市群一般以一到两个经济比较发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由若干个空间距离较近、经济联系密切、功能互补、等级有序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城市群层级分类,一类是区域性城市群,如国家新打造的10个城市群基本是一省 (自治区)辖区内的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即属于此类;另一类是跨省级行政区的更高层级城市群,如长三角、京津冀以及建设中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城市群。在城市群形成过程中,区域性城市群是跨省城市群的基础。如长三角城市群,首先是产生了苏锡常、杭嘉湖、宁镇扬等区域性城市群,而后以上海为核心形成跨三省(市)的巨型城市群。再如跨省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也同样要有中游地区数省的区域性城市群为基础。在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梯度推进的战略格局中,江淮城市群区位居于东部沿海与中部地区的“门户”,具有承东启西的效应。规划建设江淮城市群,可以促进长三角城市群放大外溢效应,可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增强极化效应,因而有利于长三角城市群转型升级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成长壮大。显然,安徽的江淮地区城市无论是参与长三角地区分工合作体系还是加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都必然要构筑江淮城市群。江淮城市群愈是壮大,长三角地区分工合作体系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基础便愈是雄厚。
从国土主体功能区格局考量,江淮地区(除大别山深山区外)是国家“两横三纵”中长江发展横轴的重点发展区域,这里的人口、产业、自然文化资源、生态环境容量等承载力在安徽最优,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较高,适宜经济社会发展要素集聚,切合城市群建设的充要条件,因此理应构建成为以城市群为龙头的安徽经济社会“增长极高地”。可以设想,江淮城市群成为一种“组团式城市群”,形成大中小城市“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集合体,在横向上是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结构之间相互联系的城市平面集群,在纵向上是不同等级、不同分工、不同功能之间相互补充的城市立体网络。在建设中,着力于二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得规模效应、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达到最大化,从而为打造安徽经济社会“升级版”提供更强大的动力,为带动安徽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更充沛的能量,并且为实现国家长江发展轴战略部署发挥应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江淮城市群的“双核”空间结构
城市群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首先是大城市通过极化效应集中了大量产业和人口而获得成长壮大,随着规模扩大和实力增强,对周边区域产生辐射带动效应,从而形成城市圈或都市圈。当若干相邻的城市及其城市圈辐射的区域不断接近且有部分重合,各城市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影响越来越大,就会形成具有共生性的城市群。在江淮地区,经过十余年来 “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等区域规划和战略举措的实施,使这一地区的城市之间联系愈加紧密,相互影响愈加深广,域内大中小城市的功能配置愈加有序,加之城际交通设施愈加发达,由此具备了从城市圈、城市带向区域性城市群跨越升级的基础和条件,构建江淮城市群也就水到渠成地应运而生。
城市群不是若干城市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自然布局和简单组合,城市群能够成“群”的关键在于城市间的紧密联系和协同互动,尤其是必需有核心城市辐射带动,才可能把各城市凝聚成群。考察江淮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合肥作为正在建设中的特大型城市,是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科教中心,其地理区位居中,有5条铁路和6条高速公路辐射四周,是全省的交通枢纽和江淮地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中心。域内其他各城市也都有铁路与高速公路相通,与合肥的交通距离都在2小时车程范围内,构成网络状的空间结构。在沿江,芜湖、马鞍山两市经济实力颇强,且已在加速“同城化”发展,在该区域显现出增长极地位和龙头作用。基于此,安徽有关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把合肥、芜湖——马鞍山分别作了城镇化体系中的“中心”与“次中心”的定位,这与国务院批复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中将合肥和芜湖定位于“双核”的思路是一致的。因此,江淮城市群将会呈现为由合肥、芜湖——马鞍山“双核”辐射带动的空间结构,而“双核”能否增强核心地位与功能、能否充分发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则是江淮城市群构建的关键。
三、增强和发挥合肥核心城市功能对策
增强和发挥合肥核心城市功能是构建江淮城市群的关键之一。基于城市群形成的一般“路线图”和合肥转型发展实际,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考虑和谋划:
第一,扩容壮大合肥经济圈。如前所述,城市群是在城市圈、城市带的基础上发展升级而来,要增强和发挥合肥的江淮城市群核心城市功能,壮大合肥经济圈是其基础和前提。从江淮城市群的空间尺度上观测,现有的合肥经济圈覆盖面显得不足,局限了合肥作为核心城市的作用,因此亟须扩容。合肥经济圈最初包涵合肥、六安和巢湖三市区域,而后巢湖市撤消及其行政区划调整、淮南与合肥推进同城化和定远县入圈,使合肥经济圈格局不断变化。基于江淮城市群的“双核”结构,整个城市群应有“一带一圈”两大空间板块:以芜湖——马鞍山为核心的沿皖江两岸的城市带,以合肥为核心的江淮之间城市圈即合肥经济圈。在这一尺度上,合肥经济圈应当容纳蚌埠、淮南、滁州,加上原有的合肥和六安,共同组成拥有5个省辖市地域的网络化经济圈,实现江淮之间城市的全覆盖,而不使域内各城市边缘化。
第二,着力提升合肥城市能级。核心城市一般要追求以下经济功能目标:一是产业结构服务化,跨省、跨国生产活动的控制中心,二是地区性金融服务中心,三是创新产品及标准制定的技能中心,四是高端生产与制造中心,五是商品与服务转移的贸易中心,六是文化产品生产、转移中心。通常能够具备三个以上中心功能便具有核心城市的地位和实力。基于此,合肥需要着力推进城市经济结构高级化,在巩固加工制造业重要基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将产业结构由现时的二、三、一次序逐步调整升级为三、二、一次序,尤其是在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辟新增长源,从而建构特大型中心城市的现代产业体系。合肥需要倾力构筑“创新高地”,整合科教和技术创新资源,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突破口,集聚能量培育技术创新源和新兴产业增长源,带动合肥乃至江淮城市群以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合肥需要着力促进与合肥经济圈以及江淮城市群其他城市间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关联配套、公共服务均等,应率先全面开放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发展要素和引导城市分工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群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合肥需要大力加强城市社会建设,集聚和整合教科文卫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城市社会阶层结构,提高城市现代化品质,并向圈内进而江淮城市群其他城市释放影响力与带动力。
第三,加快建构扩容的合肥经济圈协同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江淮城市群整体协同发展有赖于“一圈一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之基础,就合肥而言,首先需要加快建构扩容的合肥经济圈协同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应在此间主动作为,引领进程。为此,一是建立经济圈各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多层次的网络化协调机制,比如政府间定期协商、协调和战略合作决策机制,企业间产业分工协作与技术创新联盟机制,社会组织间交流合作机制等等,其中政府间协调联动机制尤应加快建构。二是实施经济圈各城市发展规划对接,并在政府间协调联动机制基础上形成一体化规划。经济圈以及城市群的分工合作体系是由市场机制配置形成的,但规划引导也必不可少,规划机制可以促进城市间自觉主动地科学定位、合理分工、高效合作,避免各城市狭隘或孤立地各自为政而引致资源错配。规划对接以及一体化,应注重大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注重各城市产业依托比较优势走特色化发展之路,注重城市间功能互补与核心城市辐射,注重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联动,并加强“以城带乡”以形成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
(执笔:宋宏 宋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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