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巢湖区划调整,开启了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时代。建设大湖名城,对巢湖水环境治理要求更高,期待也更高。在今年省“两会”上,民建省委提出了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设立巢湖流域管理委员会
据民建省委调研反映,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水质正在逐步改善,但水体富营养化问题仍然存在,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亟待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巢湖的16个乡镇、街道中,还有11个乡镇未建污水处理厂,大量的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道水体中,水体污染负荷日益加重。二是湖泊生态系统退化削弱亟待进一步遏制。目前,湖内沿岸湿地晒滩与挺水植物生长失去条件;湖区生态系统逐步退化,江湖水量交换不足,湖体吞吐能力明显下降,湖体净化能力衰退问题突出。三是水环境安全亟待进一步改善。巢湖湖区频繁发生蓝藻水华,危急巢湖市饮用水安全。
省民建认为,巢湖水环境治理,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以整治水环境、遏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重建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工作目标,从全流域着手,坚持“综合规划、综合治理、综合开发、综合利用”,以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建设依托工程、落实有效措施为工作重点,全面实施综合治理。
考虑到巢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涉及省、市、县诸多部门和五个地市。因此,建议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省直有关部门、合肥市等相关市政府参加的“巢湖流域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和协调涉及巢湖治理开发的重大事项。同时,整合专职机构与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调,发挥规划、农业、水利、环保、建设等部门的协同作战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实施五大工程建设
省民建建议实施巢湖综合治理五大工程建设。 一是环巢湖周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从规模较大、对巢湖水污染影响较大或当地丰水期水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入手,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
二是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标准,抓紧完成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脱氮除磷效果。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处理效率,确保城区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和中水回用,加强污泥规模化和无害化处置。
三是兆西河整治工程。加快兆河与西河整治步伐,争取早日实现引江济巢,加快巢湖水体交换,增强湖泊调蓄能力和生态调节能力,实现省城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水资源承载力的提升。
四是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巢湖岸边生态修复,有效拦截入湖污染负荷。强化蓝藻污染防治,促进藻泥资源化利用。实施底泥清淤工程,减少内源性污染。加快推进滨湖新区态湿地、三河镇沿湖地区等湿地修复与保护。
五是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南淝河下游、店埠河、十五里河、塘西河、派河等巢湖支流综合治理。
此外,深入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巢湖污染综合整治扎实推进。
落实五条保障性措施
省民建还提出落实五条保障性措施。一是实施技术创新。加强氮磷双控技术和水生态修复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广治污新技术、新工艺,建设一批水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示范项目;禁止秸秆焚烧,鼓励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清洁生产,在化工、冶炼、建材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生产流程,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据巢湖水体功能和流域生态功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并转一批、改造一批。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控制、逐步取消水产养殖。注重整合园区、产业、能源、交通等优势,发展循环型工业经济、立体生态农业等。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对企业合理补偿,引导企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通过引进激励,全面实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倍增”计划,促进环巢湖地区引入和发展低碳技术、环保产业、绿色经济。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入区项目不予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标准。禁止新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提高造纸、电镀和化工等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建立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强化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切实提高水环境监管水平。
四是严格奖惩考核。各级政府要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项目等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列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治理任务及整治过程中失职的部门及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争取社会对湖泊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报记者毛学农谢媛
每当日暮时分,不少鱼贩在位于巢湖义城岸边等候打渔者的到来。近年来,合肥市加大对巢湖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本报记者袁家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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