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是原地级巢湖市下划的职工,去年合肥财政给我发8月~11月份的工资,但这3个月工资是我的实发工资,单位补发给我的公积金没补不说,我自己的3个月公积金也被扣了。请问我的3个月公积金怎么办?
巢湖市财政局答复: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市非常重视,已责成我局与合肥市国库支付中心联系,由合肥市国库支付中心提供相关证明后,由我市财政统一补发到位。由于2011年12月份下划17人,所涉及的单位较多,工资发放渠道不同,合肥市国库支付中心正与合肥市相关单位核对,统一提供证明,待证明到达后,我市财政即补发到位,决不会缺少个人一分钱。 ·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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