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本来要修的一条村村通公路,就因为村民的意见通过协会传递上来,公路的规划经过再次的实地勘察,最终变更了。 ”8月15日,含山县运漕镇国土所所长童孝文告诉记者,在这个镇的黄墩村,安徽省首个农民耕地保护协会成立刚满一个月,但是,超乎预期的效果已经让他们感受到这样的管理模式很可行。
7月16日,经过两个月的筹备,安徽省首个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在含山县运漕镇黄墩村挂牌成立。这意味着安徽省农民开始由被动接受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变为主动参与耕地保护和管理。这样的解读可能过于抽象,协会究竟是什么性质,又怎样为农民与耕地带来实质的变化和进步,短短一个月的运行中,也许可窥见一斑。
保护权回归权益人
“其实,协会成立的初衷就是保护耕地,发展生产。尤其近些年村里违法占用、滥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一点就是耕地主人自身保护耕地力量的缺乏。现在村民也有了主动管理村内事务的意识,积极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协会应该是农民公民意识不断成长的自发诉求。 ”张胜斌是黄墩村的党支部书记,也是农民耕地保护协会的会长。
5月,在镇政府和国土部门的宣传指导下,黄墩村村民对于耕地保护协会这一概念不仅很快接受,而且迅速行动起来。 25名协会成员由4187位村民选举产生,成员除了张胜斌是现任村干部,其他都来自各个自然村的老党员、卸任的村干部以及村里有威望的长者。协会下设耕地保护巡察组、法律政策宣传组、涉土纠纷调解组、农业生产指导组等4个组,每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协会的章程中,详细规定了协会的主要工作:除了积极制止破坏耕地行为、力推节约集约用地外,还包括宣传土地国策,带领村民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协助镇政府、镇国土资源所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农民建房等事项的审批监督;带头示范农业生产新品种,推广耕地保护中的新技术、新经验,村内旱涝灾害发生时组织自救;参与村内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和管理等。“政府的角色就是支持、引导农民搭建自我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平台,农民的土地让农民说了算,土地的收益分配也让农民说了算,实现农地农民管。 ”童孝文所长这样解读。
建章立制就近保护
黄墩村4187位村民,人均耕地1亩多点,由于并未规划进运漕镇的工业开发,依然保持着传统的耕地。但是,近年来,人多地少矛盾突出,占用、滥用耕地时有发生。“以前,仅靠我们国土所的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再制止。村民们即使发现,也不知道怎么举报,有时碍于乡里乡亲,也不好说。”童孝文所长告诉记者,就在协会筹备之初,协会的成员发现一个自然村里正在耕地上建村民活动中心,赶忙制止,还跟协会联系反映情况。随后协会出面,和该村民组讲解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协调易地建房。没想到,一天内,已经建起来的地基被推翻,耕地又恢复了。“初尝甜头,确实让协会成员以及当地村民感受到农地自管的成效。有了自己的组织,似乎遇到任何问题,村民们知道往哪反映,而且有主动发现问题、反映问题的积极性和信心。”张胜斌称,当初村民们选举出来的这些成员都是老党员,还有农业生产带头人,他们对村民有一定的说服力。尤其协会筹备初始,就已经发挥了作用。“可以说,协会统筹了村民们需要的各个职能,让村民们能够在这一集中的组织里,找到自己管自己的畅通渠道。 ”
现在,耕地保护巡查组每天都到村属耕地进行一次巡查,近三个月未发现一起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法律政策宣传组则每周2次巡回到各个自然村里,宣讲耕地保护、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发放有关的宣传资料。
自管实现多方共赢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自发成立耕地保护协会,搭建了农民自觉保护耕地的新平台,使村民对耕地保护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确了土地权利人保护耕地的义务,充分体现了农民对耕地使用权的重视。
目前,协会每个月都和镇国土、建设、司法、民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开个通气会,了解最新的政策,也传达村民们对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以及农业生产方面的意见和问题,“这样的方式很有效率,村民们个别意见不一定能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但是通过协会的统一传达,很多问题,现场就能和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形成解决办法。 ”童孝文所长觉得,耕地保护协会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节约了行政成本,化解了矛盾纠纷,“这也体现了政府创新社会管理尤其是土地管理的自觉追求”。
不过协会的规范发展,还面临业务指导、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难题。对于这些问题,童孝文所长介绍,镇政府已经在考虑,筹备一笔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转。“我们刚开始,一切还处于摸索阶段,我们也希望在各方支持下,找出适合农民自管的一套模式,让耕者有其权,更懂得行使权利。 ”张胜斌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唐欢·
相关链接: 2009年6月,全国首个农民自发成立的耕地保护协会在江苏金坛诞生;2009年10月,湖南隆回农民耕地保护协会成立; 2011年6月,湖北沙洋农民耕地保护协会成立……相继涌现的农民耕保协会,彰显着公民力量的成长;而相关部门对协会的引导、指导和支持,则凸显了政府对公民力量的珍视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努力。 2012年1月7日,徐绍史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总结推广江苏金坛等地农民自发成立耕地保护协会的经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安徽省首个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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