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跃民 尹成松 姚文学
在居巢,湖光、奇花、温泉、溶洞都是人间奇观,被叹为自然“四绝”。
在居巢,曾经涌现出冯玉祥、张治中、李克农等一批赫赫有名的爱国将领。
历史悠久的居巢区临近长江,怀抱巢湖,位于皖中腹地,是巢湖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这里人文荟萃,风光旖旎,既是著名的“文化之乡”,又是全省风景名胜优秀旅游县(区),有“皖中明珠”之美誉。近年来,居巢区确立“工业强区、城乡统筹、项目带动”的发展战略,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建设机遇,形成新一轮飞跃发展的喜人态势。“五五”普法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居巢区广大司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各普法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普法主力军作用,开拓新思路,落实新措施,狠抓重点,频出亮点,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民间法律明白人雷从云坚持不懈义务普法20年,被四乡八邻广为传颂;实施“五五”普法星火工程,苏湾镇创办的“农家法律书屋”,备受农民青睐;在上海该外出民工集中地,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司法部门精心构建的法律援助基地,成了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温暖之家”……枝枝叶叶,无不关情。
居巢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尚富接受本报专访时说:“‘五五\’普法提出 ‘六进\’措施,促进职能机关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促使老百姓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些都是构建‘法治居巢\’、‘平安居巢\’的重要前提。尤其是“五五”普法星火工程的实施,开创了我区农村普法工作的新局面。我区已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平安县(区)\’称号,也是全市首家平安县区。可以说,这几年卓有成效的普法工作,为我区加快经济建设铺出了一条无形的平安大道。 ”
A
健全普法机构
力求工作顺利运行
健全机构,完善网络。健全而又充满活力的组织机构是确保普法工作运行的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伊始,就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和工作职责;确定村级法制宣传员,从而构建了覆盖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网络。同时,区乡两级都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逐年增加,从根本上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规划,层层落实。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于2006年12月召开了高规格“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全区新一轮普法工作隆重启动。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也随后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召开动员会。为了更好地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居巢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区普法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B
建设普法阵地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夯实基础,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居巢区是农业大区,农村普法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全区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鉴于各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都设在司法所,为此,区司法局多方争取,加大对司法所软件硬件设施投入力度。从2005年开始,他们通过国债项目和各乡镇配套资金投入,初步改善了司法所基础设施条件,如今每所都拥有12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像机、档案柜、办公桌椅,普法组织网络和制度统一上墙公示。各乡镇、街道也加强了法制教育宣传阵地建设,每个村居、社区设立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村居民小组建立法制宣传栏,形成了区、乡、村三级普法阵地体系。今年初,区政府在市区繁华的西苑广场建立了“法治天下”法治文化广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休闲之余,又多了一个学法的好场所。
把握节点,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区普法办联合各执法部门,利用专业法律法规颁布日,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日、宣传月和法制一条街等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区把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延续为法制宣传月,已连续多年通过法制广场图片站、街头法制咨询宣传、巡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区直有关单位协调联系,开展了四月份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及综治宣传月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C
充实普法队伍
打造精兵强将主力
加强培训,整合普法专业队伍。“五五”普法开始后,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狠抓普法骨干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4年来共整合充实了5支普法队伍,形成了“大普法”工作格局。第一支是以司法所人员为主要的普法骨干队伍。几年来,考录了18名公务员充实到司法所,增添了乡镇普法队伍新鲜血液,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条件。第二支为区普法讲师团队伍,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法制宣讲任务。“五五”普法以来共开课100多课次,受教育达5万人次。第三支为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全区各中小学普遍聘请了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法律学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第四支为村级普法宣传员队伍。全区各村(居)委会选配了法制宣传员,2009年又培训村法律明白人3980名,负责本村(居)的普法宣传工作。第五支为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2009年江淮普法行活动中,区普法办在全区选聘了108名法律宣传志愿者,为全区普法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D
实施星火工程
全力提高农民素质
贴近三农,实施“五五”普法星火工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五五”普法的重点之一,对于提高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经区委同意, 2008年10月该区普法领导组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五五”普法星火工程的通知》,以“迎国庆促和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等活动为平台,组织机关干部、律师和司法所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送法下乡,带案下村,开展以案释法300多场次,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事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在推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居巢区着重从五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进“五五”普法星火工程:一是建立一支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的农村义务普法队伍,并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开展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苏湾镇坊集居委会、夏阁镇国胜村等,积极开展村居民集中学法、法律图书流动袋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学法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二是发挥各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优势,积极为村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辅导活动。 2009年区司法局订购了《农村普法光盘》18套,组织播放农村普法光盘255场次,观看群众1.4万人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解纷息诉”原则,以案说法,积极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四年多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00件,有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四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以村居为单位建起了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栏,每村民组一个“法律明白人”培养已全面落实。五是与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融为一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学法律、讲政策”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该区还加强了外出民工的法制教育, 4年来,多次远赴上海江南造船厂开展外出民工法制教育,并设立法制辅导站;去年5月,该区又在上海洋山深水港工地设立了居巢区在沪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受到了广大农民兄弟的普遍欢迎。
E
把握“六进”载体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除了狠抓“送法进乡村”之外,五年来,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在其他“几进”中,也都力求做到有特色、有成效。
法律进机关,落实了四项措施:一是在各机关普遍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系列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二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并建立个人学法档案作为个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共组织开展培训2000余次,培训机关工作人员35000人次。三是全区所有机关公务员全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全省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统考。四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特殊活动日,各类法律颁布纪念日,大型公益活动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如区文广局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图书、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市场整治,“五五”普法开展以来,集中检查500多次,查缴非法书刊15000册,取缔无证经营户200余户,取缔黑网吧80余家,行政处罚200多户,有效净化了全区文化市场;区卫生局大力加强医疗市场、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00余起,处理群众举报200余次,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
法律进社区,狠抓了六项工作:一是在各社区建立了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橱窗,社区居民常用法律知识内容每周更换一次;二是每个社区有一个场所供居民学法活动;三是购置常用法律图书方便居民借阅;四是由社区管理人员和部分文化层次较高的社区居民组成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五是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六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到各社区宣讲法律知识。其中天河街道南苑社区法制宣传一条街,定期刊出法律法规内容,受到广大群众欢迎,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法律进学校,加强了两项建设:一是队伍建设,各学校都聘请政法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不定期到学校开展活动,配合各学校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学生手抄报比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二是阵地建设,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落实师资、课时、教材,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如庙岗乡、栏杆集镇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我把法律带回家”、“我与爸妈同学法”等活动,促进了家长、老师、学生共同学法。区普法办加强同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局、交通局协调联系,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创建“平安校园”相结合,与“禁毒预防教育”相结合,与“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相结合,与“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相结合,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结合,为减少和预防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进企业,突出了三个服务:一是服务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走进企业,宣传法律知识,义务解答职工法律咨询,依托企业法律顾问,实现了学法用法的结合。全区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80余家,帮助企业实现法治化管理,提高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服务进城务工人员,积极为权益受损困难职工提高法律援助,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仅2009年,就为进城务工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件,有力维护了企业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服务企业和重点工程,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2009年初,区工商局开展“合同七进”活动,加强合同法宣传,实施合同帮扶工程,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经营行为。 2009年4月,区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人员,全程参与湖滨大道建设专项预防活动,监督各标段廉政协议的履行,未发现一起违反廉政协议现象,路基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9年4月27日,区司法局到天河街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针对内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有漏洞、用工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法律进单位,实现了两个规范:一是政务公开规范,健全机制。 2007年5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08年出台了《巢湖市居巢区政务公开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各单位普遍建立起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以及执法内容宣传栏。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各单位普遍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和“依法办事单位”争创活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制定网吧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区工商局认真贯彻行政执法“十宽十严”,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促进和谐执法;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示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等。全区涌现出一批以工商、税务、文化、学校为代表的省、市级文明单位。
F
普治紧密结合
有效构建“法治居巢”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居巢区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实现依法治区为目标,以创建“法治居巢”为载体,着力开展了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系统工程建设。
以“法治居巢”创建为载体,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2009年4月全省法治创建工作蒙城现场会后,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居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区人大作出了《关于开展“法治居巢”创建工作的决议》。 6月6日,区委、区政府召开“法治居巢”创建启动大会,印发了“法治居巢”创建成员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了“法治居巢”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12月8日,区创建办组织了为期两天的法治创建工作培训班,区直各创建单位及乡镇街道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按《规划》、《纲要》和《决议》要求,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全区深入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文化市场、医疗卫生市场,以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风气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努力实现公正司法。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政法各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区法院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选聘了人民陪审员。区公安分局实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案件四级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就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行座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区司法局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法律服务市场规范等活动。同时政法各单位还在社会各界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加强警风警纪监督。
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重点,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农村全面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四民主两公开”为内容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村居、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效促进了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区涌现出银屏镇三胜村、苏湾镇梁帝村、柘皋镇工民村、烔炀镇中李村、散兵镇项山村等一批全国及全省”民主法治村”。
2009年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一行到居巢区调研
▲隆重举行“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
▲全国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实地调研居巢
▲千场法制报告会走遍居巢
▲司法干警送法到工地
▲法律明白人雷从云义务普法20年
▲培训义务普法员
▲“农家书屋”学法忙
一张法律援助卡,情暖务工人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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