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出现问题,向种子经销商或生产商索赔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农业专家出具的田间现场鉴定报告。可是,近年来,本版百事通热线在接访时发现,很多农民朋友没有固定证据意识,错过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时机,导致索赔时拿不出有力证据,处于被动地位。
有过教训的阜南县王店孜乡农资经销商郭焕灵告诉记者,去年,他从阜阳市一种子批发门市部,花了2万多元,进了1000多斤“鑫丰9号”玉米种和1700多斤“临豆9号”大豆种,进货时门市部老板信誓旦旦地说种子质量没问题,如有问题会负责。农民将这些种子播下后发现长势很不好,收获后一过磅,玉米每亩只收了200多斤,大豆50多斤。正常情况下,玉米每亩可收获700多斤,大豆300多斤。因农民购种大多赊账,如今减产有的农户就不愿还种子款,有的只付了一半。 “当初农民认为种子有问题时,没去申请田间现场鉴定,现在减产了,却不愿还种子款,为何倒霉的是我? ”
这起种子质量纠纷,郭焕灵和购种农民在当初都没有向当地农委申请田间现场鉴定,无法提供有力证据,只能自己买单。这类现象很普遍,去年,含山县清溪镇农民汤荣生也反映,他在合肥绿州种业公司为乡亲们代购了30斤油菜种子,种下后油菜光开花不结荚,每亩油菜产量减了大半。当初,油菜还长在地里时,村民找种子公司交涉,种子公司说等收割后减产多少就赔多少,因此,村民也就没有申请田间现场鉴定,可收割后种子公司却不愿赔偿。
对此,省农委种子管理总站有关专家介绍,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规定,农作物种子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一定要趁农作物还未收割时,农民在征得种子经销商同意后,向当地县农委种子管理站申请田间现场鉴定,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鉴定的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口头提出申请。专家的劳务费、车旅费、住宿吃饭等开支,由申请人支付。
种子质量有问题,农民还可向当地工商、消协等部门投诉,由这些部门委托种子管理站鉴定,鉴定费用也由这些部门垫付,鉴定结论出来后,由责任方承担。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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