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讯 近日,无为县司法局刘渡司法所等5个司法所被巢湖市司法局授予“市级示范司法所”。据了解,根据省司法厅要求,日前全省各市均在积极开展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而正式授牌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巢湖市司法局属全省首家。
近年来,巢湖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示范司法所争创工作,早在2007年就下发了《创建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工作方案》,以“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党委政府群众评价好”为示范司法所创建标准。五个方面按照百分制标准逐项评分,其中总分在95分以上的司法所可申报为省级示范司法所,总分在90至94分的司法所可申报为市级示范司法所。 2010年2月,市司法局组成考核小组,对照市级示范司法所的各项创建和评定标准,对申报的市级示范司法所开展验收评比工作,最终确定了无为县司法局刘渡司法所等5个司法所为第一批市级示范司法所。
据了解,目前该市76个司法所中,除5个市级示范司法所外,另有13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示范司法所”。该市以省级示范所为第一方阵,市级示范所为第二方阵,通过进一步抓好示范所的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司法所建设向纵深发展。 (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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