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针对11月份合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情况,合肥市发改委联合合肥市财政局等多部门决定,启动物价上涨与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11月份,合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6%,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根据有关规定,已达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为此,合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决定启动全市特困群体生活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此次补贴的对象主要包含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在补贴标准方面,2021年11月份CPI同比涨幅低于5%(不含),根据有关规定,现行每人每月补贴标准应为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
根据合民〔2021〕59号文件规定,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17元,确定2021年11月份合肥市特困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为:每月每人57元。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时间从2021年11月起开始实行,后期单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确定或价格临时补贴中止另行通知。
合肥市发改委等部门要求,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方法,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时限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其中合肥市11月份特困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于12月底拨付到位。
另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等四县一市按照合肥市政府统一部署,统一启动或中止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新闻推荐
○彩色沥青铺就的陶楼镇桃花源路。今年以来,长丰县交通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交...
长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长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