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今天,记者在长丰县公安局举行的“8·10”案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7月,长丰公安成立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的深度侦查,90名警力雷霆出击、一鼓作气于8月26日分四组冒雨奔赴长丰北城、合肥包河、经开和宣城广德四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
2021年7月,长丰网安民警发现辖区网民高某可能存在公司网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获悉此情,县局抽调网安、刑侦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8月初,专案组发现高某所在的“安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人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且获取利润较大。团伙头目陈某(化名)、石某(化名)、程某(化名)等人以成立的多家广告公司为幌子,利用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发布广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进行“吸粉引流”。
初步侦查,发现该公司“吸粉引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在某境外聊天软件上寻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客户,然后对接有大量粉丝的股票微信公众号号主,在公众号上发表一篇关于股票分析的文章,文章结尾加上客户的联系方式二维码,让公众号粉丝阅读完文章后扫码添加客户的联系方式。这种方式的客户多数是利用“杀猪盘”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另一种方式是在该境外聊天软件上寻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客户,客户将带有联系方式的宣传图片发给该公司,该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将图片发送给使用苹果手机的用户,用户只要打开苹果手机相册就能接收到该图片。这种方式的客户多数是在境外开设网上赌场的客户。
经过长丰警方的深入挖掘,发现该团伙架构为“管理层-业务组长-业务员”三级结构。陈某、石某、程某等人作为“管理层”负责购买大量该软件账号提供给业务员使用并对接公众号的号主,公司“业务组长”负责培训新人及督促小组业务员做业绩,业务员负责通过软件寻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客户,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组织运营。
为彻底摧毁这一犯罪团伙,经过近一个月的深度侦查,长丰警方查明了盘踞在长丰、包河、宣城等地,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专案组一鼓作气于2021年8月26日分四组冒雨奔赴长丰北城、合肥包河、经开和宣城广德四地同时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现场缴获作案手机31部,台式电脑35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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