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长丰县围绕“双千亿、争一流、做示范”要求,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八有”标准化建设、规范村社财务管理,推深做实“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实效。据统计,今年1-7月份,该县241个村经营性收入共计5203.3万元。
长丰县杨庙镇大路村位于杨庙镇西北部,全村总面积约7563亩,耕地面积6075亩,辖13个村民组,4个自然村庄,地处江淮分水岭,主要从事小麦和水稻种植,是一个典型的“农业村”。
近年来,随着青壮年进城务工,老人儿童留守农村,如何破解“谁来种地”这个难题?大路村立足本地实际,主动与安徽农垦集团联系,开辟农业产业发展新路径,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大路模式”:即已党建为引领,打造“国有企业+合作社+职业农民”的模式,推动企业和村集体合作共赢,380多户农户实现大幅增收。
省农垦集团投入资金和技术,承担租金、新型职业农民工资的一切资金支出,派出3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种植所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负责农产品收购和销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挥服务管理协商配合等功能作用,既能促成生产种植顺利进行,又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当地的农民则变身新型职业农民,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从事农业生产,获取务工收入。而流转的每亩土地则按照“每年保底收入+分红”形式,除租金外,还有三方利益捆绑的分红方式,更有利于大规模种植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村民流转了土地不仅有租金有分红,还能入企打工挣钱。“家里有14亩地入了村集体合作社,第一年地租每亩400元,逐年增加,年底还能享有分红。”村民陈贤发告诉记者,平时在这里头除草、施肥、浇水,每天也能挣上一些工资,比以前自己种地既轻松又省心。
大路村只是长丰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长丰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确定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重点扶持村和“红桥模式”重点推广村。对241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规范提升行动,推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市场化运转,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立足自身资源优势条件下的发展、创新与推动,长丰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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