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4日,有群众向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长丰县岗集镇一家石料加工厂扬尘扰民。接到转办件后,该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岗集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核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位于岗集镇牛寨村牛寨小学北侧,现场核查时,该石料厂负责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也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停产整顿决定,并要求岗集镇督促清理。10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核查,该石料厂正在清理,生产设备已拆除,生产原辅材料已基本清理完。
据了解,自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合肥市以来,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在摸清底数、彻底排查的基础上,整治处理了一批“散乱污”企业,不折不扣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积极做好“回头看”,及时走访、跟进了解整治进度,督促企业按照时限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后督察”,避免生态环境问题死灰复燃。(王慧敏 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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