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名单的通知》(农机发〔2018〕1号),长丰县被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命名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规定,经长丰县申报,市农委初审并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和部门联合会审同意,拟对新获得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的长丰县,给予100万元建设奖补。
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限: 2018年8月17日~8月2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反映,业务咨询请向市农委农机局联系。
投诉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0551-63538454。
咨询电话(市农委农机局):0551-63538463。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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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长丰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