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网络购买配件,自己制作作案工具;用“毒镖”毒狗,用抓捕工具将鸡盗走;低价卖给冷库,经过加工后最终流向市场,走向市民的餐桌。合肥一伙人尽干“偷鸡摸狗”的勾当,被一人的妻子以“记账”的形式,清晰地记在本子上,也成为了他们的罪证。2017年8月7日,在蜀山区法院,24名被告人因涉及此案而受审。
2014年,一伙人在合肥周边农村毒杀土狗,同时,还对这些毒狗进行加工,对外销售。据了解,这些“毒镖”里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而这种药物曾被国家列为B级有机剧毒物,人体肌肉注射只需要0.02克就能致死。
2016年3月以后,在毒杀狗的同时,这些人还多次来到了蜀山区小庙镇、长丰县吴山镇偷窃农户家的土鸡。在合肥的不少鸡贩子,明知道这些鸡来路不正,但是贪图便宜,低价买来,再进行公开售卖,获取利益。
在这伙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名男子李某某每次盗窃鸡、狗之后,都将钱款交给其妻子臧某某保管、记账。经统计,经臧某某记账、保管、使用的李某某犯罪所得赃款达20余万元。
然而,在证据面前,李某某却拒不认同账本中所记录的。 他表示,这20余万元钱款中,不仅有其“偷鸡摸狗”所得赃款,还有其在菜市场卖肉、跑黑头车、赌博“出老千”等各种“业务”所得来的钱,还有一部分是家中房屋的拆迁款。
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比较复杂,预计将需要审理两天。
(实习生 卫晓敏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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