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接手一件棘手的醉酒驾驶车辆肇事案件,面对肇事司机蔡某装糊涂,检察官通过主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去伪存真,用形成锁链的证据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案件被提起公诉后,近日,蔡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9年11月24日20时45分,无业青年蔡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牌号二轮摩托车,沿合淮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原长丰县岗集收费站附近,撞上路面候车的周某,造成周某重伤、二轮摩托车损坏的后果。
检察官在审查批准逮捕该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蔡某借称醉酒后糊涂,对案件关键情节是一问三不知,受害者、现场围观者由于夜晚光线模糊,都未能描述出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
为了查清事实,用证据锁定并依法批准逮捕嫌疑人蔡某,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主动与县公安局承办人到该局岗集交警中队,找到出警的公安干警和联防队员了解情况;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固定证据,找到蔡某姐夫,了解蔡某在案发前后吃饭、饮酒数量、清醒程度。检察官又和公安局承办人到达现场,等到与案发相同的时间,进行现场观察、模拟情景、判断状况,复原事故的发生可能状态,在补充的证据与原来的证据形成锁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作出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某的决定。
(朱玉胜吴莉莉)
新闻推荐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么?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2、进入林区必须做到“五不准”指什么?答: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
长丰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长丰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