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学生中的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校名单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名单为准)均可办理(不包括博士生、预科生、公费生、成教生和函授生);
(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县;
(三)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8、其它贫困家庭。二、所需材料
(一)新申请学生所需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申请表可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录入好个人信息后导出打印并由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资格审查后签字盖章。没有条件的2010年毕业的学生可以到毕业学校进行在线申请。
2、借款人(学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二代身份证还要复印正反两面。
3、共同借款人(父或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4、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5、新申请学生携带以上1、2、3、4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长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二)已经申请学生所需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
申请表可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录入好个人信息后导出打印并由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资格审查后签字盖章。
2、借款人(学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身份证和户口本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二代身份证还要复印正反两面。
3、共同借款人(父或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各2份复印件
4、学生证及2份复印件;
5、再次申请的学生携带1、2、3、4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长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三、县资助管理中心受理申请贷款时间(8月1日——9月30日)
四、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如实审核申贷人信息并签章!
五、申贷流程:
①学生在线申报并打印申请表→②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资格审查后签字盖章→③申请学生携带有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
六、申请学生可以从长丰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cfjy.net/中下载以下资料参考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学生版)》;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说明》
《长丰县2010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培训材料》
长丰县教育局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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