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截图 本报报道截图
关键词拍卖纠纷
南国早报记者钟小启
新闻回顾
2017年12月,南宁市民王先生通过淘宝网,购得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司法拍卖的一套85平方米的房子,竞拍价约为22万元。王先生收房后发现,房子的现状与拍卖公告所说的有出入,如两个卫生间实际上只有一个,房子少了一堵十几平方米的隔墙,导致与邻居家相通。王先生要求退房。钦北区法院表示,法院的拍卖公告确实存在瑕疵,但是王先生在拍卖前和交钱时不去看房,也有责任。最终,钦北区法院同意将拍卖款退还给王先生。(详见本报2018年2月7日A14版)
2017年11月,宜州市民黄健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中,以56万元的成交价,拍下宜州区龙港星城的一套房子,并把56万元交给了宜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的司法拍卖网页上当时提示,该房屋有人居住,需要约3个月时间清空房内的物品。不料,就在等待交房的过程中,原房主撬走木地板、拆卸门窗、打碎灯具、剪断线路、锯断铁艺栅栏……房屋原貌被严重破坏。黄健晏认为货不对板,要求退房退款遭拒(详见2018年2月26日A4版)。
报道效果
王先生的事情经南国早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人民日报等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网站纷纷转载。2018年12月29日,记者致电当事人获悉,新闻报道出炉后不久,法院就将该套房子的拍卖款划出,转到他的账户。
为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钦北区法院专门召开典型事例专题剖析会,提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司法能力。
黄健晏一事经南国早报报道后,引起了河池市宜州区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报道见报当天,法院领导即约见黄健晏,表示可退房退款。经过近3个月的“走流程”,2018年5月23日,56万元购房款终于回到黄健晏的账户。黄健晏对南国早报记者称,他和妻子对法院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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