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讯7月18日,宜州区人民法院以陈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为由,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2015年9月2日,陈某向邻居李某借款786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未能归还,引起本案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陈某未出庭也未作出答辩。2018年3月5日,宜州区法院缺席作出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78600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陈某长期外出帮人开车,行踪不定,下落不明,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玩起了失踪,以致案件执行一直没有进展。
7月18日,执行法官听说陈某回老家为其父亲办76岁寿宴,邀请了亲朋好友参加。当天,执行法官、法警不约而至,陈某惊慌失措,尴尬至极。在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下,陈某仍无还款诚意,法院遂作出上述处罚。
(陈忠强覃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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