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讯
“谢谢法官,谢谢你们的帮助。”近日,一名妇女从宜州市法院财务室拿到2000元执行案款的支票,连声向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的一起离婚案说起。宜州市的妇女徐某因与丈夫彭某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并约定小孩跟徐某生活,彭某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事后,彭某并未按时给付小孩的抚养费,徐某遂代表小孩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徐某的申请后,宜州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很快促使彭某依法给付了2000元抚养费。
(韦俊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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