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讯
1月8日,宜州市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案件。
宜州市庆远镇的农妇李某腿部有严重残疾,几年前又因与其他村民产生矛盾,被对方打伤。事后,李某提起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被告张某等人被判赔偿8000余元。判决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李某只能申请强制执行。经初步执行,李某得到小部分赔偿款,后因被执行人暂无经济能力无法执行。
2012年11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由于李某属家庭较为困难的残疾人,法院决定优先办理并加大执行力度。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顺利执结本案。
(韦俊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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