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一年多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餐饮监管工作上有哪些新举措,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带着这些问题,在全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秦义勇。
记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一年多,这一年多来,有哪些新举措?
秦局长:一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食品安全法》,发扬“勤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大作为”的精神,大力推行“风险排序、压力传递、健全机制、依法监管”的新举措,坚持“联系实际、勇于创新、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认真总结推广宜州市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工作经验,采取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和农村5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申报指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记者:河池市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如何?排照风险排序,实行几类分级管理?
秦局长:我们通过调研,摸清了全市餐饮业的基本情况,并依据风险监测理论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特点,对全市7660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进行风险评估及风险排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将859家学校食堂、党委政府重点接待宾馆、大型餐馆列为一类风险重点监管单位;将1616家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列为二类风险监管单位;将4537家小吃店、饮品店等列为三类风险监管单位。并按照“狠抓一类,促进二类,带动三类”的工作方法,依序建立监管档案,健全机制,依法监管。
记者: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的总要求是什么?
秦局长: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的总要求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在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面前,我们紧紧围绕总要求,初步形成了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记者:在运用压力传递方面,河池市怎样向企业传递压力?
秦局长:在这方面,河池市大力推行餐饮服务监督信息“五公示”,即餐饮服务许可和健康证公示、企业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公示、企业日常管理台账公示、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和餐饮服务信誉等级公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制作公示牌,在餐饮单位店堂醒目处上墙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还在饭店门口设立表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的流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公示牌。目前,全市191家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代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实施监督信息公示。
记者:怎样向地方政府传递压力?
秦局长:加强请示汇报,主动把监管工作融入地方政府的工作当中,提高政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负总责”的意识,做到了“两个纳入”,即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纳入县乡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今年各县(市、区)均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市、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全年地方财政预算经费68万元,上半年实际到位35万元。各县(市、区)还相继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和成员的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工作,形成高位推动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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