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讯2月8日大年初四,天峨县城区河滨路一家发廊店主卢某为庆祝新春开业,违规燃放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当天上午9时许,天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固定现场证据,并依法将违规燃放爆竹的卢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案发当天,卢某的发廊新春开业,为了增添喜气,明知自己店铺所在地是政府禁燃限放区域,仍购买爆竹在现场燃放。
目前,卢某因违反该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李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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