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剑平通讯员张雪艳)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公告称,从6月1日起,六寨至河池高速公路八圩路段、侧岭路段新增启用两个监控设备,对车辆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并按规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据了解,截至目前,河池市境内共有监控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采集点30个,其中高速公路采集点6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处罚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记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50元,不计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辆驾驶人,出行时务必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确保出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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