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近期人车流量大幅上升、交通安全风险剧增的实际,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调整勤务模式,除白天进行路面交通秩序巡控外,晚上还开展夜查集中整治行动。3月21日、22日晚,大队全员出动,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并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7起,有力震慑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22日晚20时20分,在金城江区六甲镇路口卡点,民警发现一辆“桂M”牌照的白色小型轿车故意改变行车轨迹,有躲避检查嫌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示意该车驾驶员韦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韦某摇下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随后,民警对驾驶员韦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查结果显示,酒精浓度含量为7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韦某称,当晩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遇上交警夜查。
当晚民警同样对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实行严管。20时50分,一辆电动车摇摇晃晃地从六甲往金城江方向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谭某眼睛通红,酒气熏天。民警立刻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其酒精含量14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谭某交代,当晚他和朋友吃饭时喝了四五瓶啤酒,他以为交警不查电动车,便“放心”地驾驶电动车去喝酒。
执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每一位驾驶人必须做到的底线,对骑非机动车市民来说,也是一样,必须做到“骑车不喝酒、喝酒不骑车”,违者将依法查处。
(李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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