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晓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日前,池州市顺利通过了“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专家组验收评估。
据了解,池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示范市建设期间,制定政策标准体系,确定示范项目137个,争取中央资金补助6300万元。坚持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及节能新技术建筑应用方案与规划方案同步,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显著提高。同时,明确技术标准和验收程序,严格节能与主体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示范项目投入使用后,年节约标准煤22892.7吨,减排二氧化碳56545.1吨,减排二氧化硫457.8吨,减排粉尘228.9吨,累计推广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638.2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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