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冰瑶)11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治安大队了解到,自10月24日池州市主城区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以来,截至11月5日,已有8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处罚。
据悉,为改善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守护好池州良好的蓝天白云,池州市开展主城区烟花爆竹治理专项行动,2017年10月24日起至12月31日,主城区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为积极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主城区以派出所为执法主体,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顶格处罚500元。此外,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公安机关根据所提供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奖励500元。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是由于工地开工、新店开业和入住新家等活动。”市公安局贵池分局治安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倡导广大市民,遇到红白喜事或是乔迁之喜时,尽量选择使用电子烟花爆竹,既喜庆祥和,又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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