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邓柱
11月5日,主城区新湖东苑公租房小区,59岁的胡长生正忙着照顾生病的儿子。前几年,他的儿子不幸患了尿毒症,今年刚刚花了60多万元做了换肾手术。胡长生一家是该公租房第一批入住的住户之一。
胡长生原来居住在平房,房屋破旧,交通不便。去年5月,他家所在的区域纳入棚户区改造,按政策规定他家领到了拆迁补偿款,并申请了新湖东苑的公租房。“5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300多元,我家是低保户,可以享受先交后返还的待遇,这里生活配套设施齐全,物业服务细致周到。”胡长生对现在居住的条件和环境很是满意。
住有所居,是民之所愿。在胡长生看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为房所困”群众的福音,必将使更多的群众和他一样享受到党的恩惠。老胡深信,自己今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为保证百姓住有所居,池州市在保障房规划建设过程中,严把保障房建设主体、建筑材料、施工过程、市政配套“四道关口”,确保每个保障房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通过建立保障性住房多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建立专业的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管理机制、建立新的保障房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后期管理工作。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有利于保障普通百姓的住房需求,让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遏制投机行为。
近年来,池州市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房产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房地产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100%,推动购房补贴等鼓励新市民住房消费、支持农民进城购房落户等政策全面落地。开展了房地产中介市场整顿,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和销售行为,通报查处典型案例,调整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文本,(下转A3版)
(上接A1版)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完善。物业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建立健全诚信监管体系,鼓励物业管理行业创先争优。
2015年以来,池州市抢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机遇,改造兴佳小区、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27个,其中14个已全部完成,一个个在时代变迁中渐失光彩的老旧小区,通过“微改造”,实现了由“脏乱差”到“美净齐”的华丽转变,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居民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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