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穿拖鞋、高跟鞋驾车,和开车时接打电话一样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处以记2分罚100元的处罚。9月1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先后查处了5起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辖区宜州收费站开展7座(含7座)以上客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中,驾驶员在被查处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时候,都认为穿拖鞋对驾驶没有什么影响。面对交警的查处,有的驾驶员说:“我的拖鞋可以拉上来的,你看我拉上来就是凉鞋了,这个不算拖鞋吧?”面对驾驶人的疑惑和辩解,民警耐心地对驾驶人进行教育。穿拖鞋、高跟鞋、赤脚驾驶机动车都属违法行为。穿拖鞋开车,鞋与脚固定不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再者,现在天气炎热,脚容易出汗,穿拖鞋开车,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的情况,极易引发事故。
当天,民警依法对5名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作出罚款100元,对其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莫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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