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霞 文/图
在池城,不少小区都存在违规搭建的现象,在一些小区甚至已经变相成为“标配”,拆掉院墙开门,破坏草坪铺路,楼顶上阳光房肆意搭建,别墅的栅栏“向前再向前”。这样的违法建设不仅侵占了小区公共空间,侵犯业主公共利益,也影响城市风貌和发展。
对于这些“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建设,是否真的如个别业主认为的“法不责众”?近来,池州市执法部门重点对住宅小区的落地违建、擅自圈地、阳光房、侵占公共绿地等动起真格。继碧桂园小区、新城明珠小区整治后,8月25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执法人员对河滨花园小区三期的非法搭建进行了强制拆除。
侵占小区公共空间 河滨花园三期私搭乱建渐成风气
今年6月份,记者来到河滨花园三期,随着业主陆续装修入住,一楼部分业主私自对露天栅栏进行封闭,占为私家庭院;还有业主直接将绿化带铲除,铺出一条路通向自家大门,门前空地被独占为停车位;以挡了门相为由锯断树木,做玻璃雨棚;在楼道口外墙处私自搭建出一个非机动车停车棚……
对于小区部分业主修建违法建筑,只顾自己的私利、不顾公共利益的行为,该小区高层住户王隆希望能够趁着小区里的私搭乱建还处于萌芽状态,尽快进行整治,以免愈演愈烈,“也跟物业反映过,但是物业说没有执法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
执法部门出击 40户违法建设全部拆除
违法建设是《城市管理条例》中严令禁止的行为,并且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都要经过批准,未经批准的都认定为违法建设。
对于河滨花园小区三期40户业主私搭乱建的行为,7月20日,池州市城管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书,从7月底起陆陆续续有21户进行了自拆。对于拒不整改的其余19户违法建设,8月25日,执法人员对这19户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许孝斌说,对于这种违法搭建行为,以后他们只要在巡查中发现了都会依法进行拆除,他也希望市民们配合他们工作,一起为创建文明城市而努力。
私搭乱建不仅违法且涉及侵权 业主应遵守约定
在现场,大部分住户都配合城管队员们的执法行动,但也有个别业主提出“别人家拆我再拆。”对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二大队大队长方马直言不管是拆的过程还是建的过程,一户攀一户,跟风现象相当严重。
记者了解到,小区私搭乱建成风,一方面也是因为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私搭违建是自己的事,并没有直接影响他人。其实,除了《城乡规划法》的明文规定外,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搭建违法建筑的业主可以被诉侵权。另一方面就是由于违法成本低、建设速度快,并且还抱有侥幸心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业主特别是新入住的业主,要遵守入住前和物业公司的约定,比如《业主临时公约》。对违法建设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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