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玉芳)为了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从今年起池州市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为聚焦河湖管护重点、难点问题,市水务部门“五个结合”构建境内长江岸线管护长效机制。
岸线整治与规划编制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完成《池州市沿江岸线利用规划》编制,统筹规划利用和保护长江岸线资源。启动《池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适应池州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要素的变化;岸线整治与码头整治相结合。对境内长江岸线违法码头设施,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拆除和动员自拆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治理。严格控制码头项目申报和审批,对历史遗留的小散码头进行整治,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整改一批。截至目前,境内长江沿岸已拆除5座非法码头,拆除码头泊位2个,整合小散泊位5个。岸线整治和砂场整治相结合。围绕“打、拆、清、建”全方位整治、规范采砂行为,组建2个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基地,抽调公安、水务等部门工作人员联合执法,取缔沿江所有砂场,统一规划建设2—3个砂石集散中心,整治沿江砂场一散二乱、星罗棋布的状况;岸线整治与航道治理相结合。抓住长江航道整治和长江岸线整治“同频共振”的难得机遇,配合长江航道部门开展大渡口至江口段近71公里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同时实施干支联运,开工建设青通河航道整治工程,整治航道16.7公里;积极推进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拟整治航道35.2公里,促进港口、航道同步发展;岸线整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完善港口企业环保设施,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减少扬尘污染和水污染。推进港口企业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建设。编制滨江滨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据了解,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到2018年,池州市实现矿山废水得到有效整治、河道采砂依法有序、水域岸线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0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2%、25%;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以上;到2030年,水生态水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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